快链头条 消息,2 月 6 日,中国央行、证监会负责人表示本次《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发布背景是: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对原文件进行修订,形成了《通知》。
此外,本次通知延续了近年来的政策立场,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针对近年来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发展较快,《通知》强调,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